一、重要校務行事

社區大學每學期的例行性活動行程如下表,確實的時間可能因各年的實際行事情況而略有調整,請講師配合:
活動 期程與內容 備考
上課 正式課程18週,補課週2週,總共上課時數36小時,如期限內未能上完,老師可與學員討論補課的方式,並與辦公室協調 凡人事行政局公布之連續假期、颱風假,也配合放假,但是所有因停課的課程都要補課.
講師會議 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兩週之間舉行一場,以討論教師教學心得、工作經驗交流為主,也會討論下一學期的重要行事 請務必參與
開學日活動 開學前兩週內舉行,以各種形式宣傳社大課程。 請勵學員參與
班代會議 第五週或第六週舉行,各班班代討論學期重要行政事項,選舉校務會議學員代表,以及班代成長營辦理方式等。 會在開學後第三週辦理講師代表圈選,選出 6名講師代表
社團幹部工作坊 第五週或第六週舉行,社團班級幹部討論社團活動申請方法,當學期重要活動行程等。 社團班要派遣一至二位幹部參與。
校務會議 通常在第七週舉行,由講師代表、學員代表、協會代表、分班代表及辦公室成員開會討論重要校務決策事項。
班代成長營 第六週或第七週舉行,通常以校外參訪方式辦理。  
公共參與/公共論壇 第九週舉行,以屏東公民關注事項,邀請社大師生共同參與及討論,期待能讓社大學員對公共事務、議題能有更主動的關注及自己的意見。 為社區大學接受上級評鑑時重要的評鑑項目,請講師務必配合,支持相關活動的進行。
課程規劃表收件 第十週前必須將下一學期的課程規劃表送交辦公室,如下一學期不開課,亦應於第十週前明確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辦公室。  
新課程分享發表會 第十一週週日,由講師代表、學員代表、外部專家及學校代表,對新講師及課程實施審查。  
課程學習成果甄選 第十一週開始收件,至第十五週截止,第十六週或十七週召開課程學習成果甄選會議,邀請講師代表、學員代表及外部專家,對各班級或個人提出的學習成果予以評定適當等第。 本會議有時會與社團評議會合併舉行。
社團評議會 通常在第十七週舉行,邀請講師代表、學員代表及外部專家,對社團班級提出的活動成果予以評議,核定相關的補助費用。 本會議有時會與課程學習成果甄選合併舉行。
期末成果展 通常在第十二週會開始發出問卷,徵求各班參與成果展的方式,實際成果展通常在學期結束後第二週舉行。期末成果展為社區大學重要的活動,也是各課程與民眾交流、增加知名度的埸合,請各位講師儘可能鼓勵同學參與。 有時會配合節慶或其他因素考量,改在學期結束前辦理。
講師評鑑 第十二週之後會發給講師評鑑自評表以及學員問卷,對講師本學期表現實施評鑑,評鑑結果為講是否續聘的考量因素之一。  
講師培力工作坊 每年度一次,通常在評鑑之後舉行,採邀請制,培養講師與工作人員的共同默契,以及有關校務及課程發展的共識。  

二、班級經營

  1. 請將本學期的課程行事曆與學員互動討論,並徵詢學員意見,讓學員認知什麼時候要上什麼課程。
  2. 請推選班代與班級幹部(如副班代、總務),除了作為辦公室、講師與學員間的溝通橋樑,也是凝聚班級共識的重要人物。第二堂課後請將幹部名單註明在點名簿,如果班代人選有更動,亦請隨時通知辦公室。
  3. 請建立班上學員的聯絡管道,例如電話、臉書、Line群組等等,以增進彼此之間互動,也方便各項訊息通知。

三、掌握學員出席狀況

上下課時間由講師自行掌握,每次上完課之後請班代交回點名簿。學員缺課次數超過三分之一(六週),建議不予通過學分。

四、出席校內各項活動

課程博覽會、開學典禮、座談會、文化夜市、社區講座、社區日、成果發表會…,均請講師們踴躍出席。

五、協助實施期末教學評鑑

每學期末辦公室針對每門課程及學員意見均實施教學評鑑,作為講師及改進校務之重要參考依據。

六、評量學員學習成果

每學期結束,講師均應對上課學員實施評量,以決定是否授予學分,評量分為「通過」及「不通過」。並請講師推薦1-2名表現優異的學員,以勉勵學習熱誠。

七、書籍及材料之購置

  1. 上課所需書籍或材料,請盡量依據原訂費用購置。
  2. 上課所需之書籍或材料,學員自行採購或班代、講師代為採購均可,校務處不接受代訂。

八、請假及調課注意事項

講師若要請假或更動上課地點(含戶外教學),請事先妥善安排,並告知校務處或課務專員(如請其他講師代課、調課…等),並請責成班代通知當天缺課學員,以維護學員修課權益,另因關係到學員保險事宜,也請在一週前至校務處填寫資料。

九、講師的小福利

為回饋講師為社大的付出與努力,於社大授課該學期開課講師可免學分費選修任何一門課;另為鼓勵講師集結研究及授課心得,推廣學習成果,訂定屏北區社區大學獎勵出版品辦法,相關細節請參考附錄。

十、新課程規劃與續聘與否

為提昇社大課程內涵,並使學員能有系統性學習,課程審聘委員會將針對「課程內容創新與持續性、學員學習評量反映(包括出席率)、班級參與校際或社區活動、講師互動(學程討論、橫向聯繫、合課…)」作為考量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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