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社區大學講師之聘任流程

  1. 有意願來社擔任講師之專業人士,可於每學期投課期間(約每學期第4週至第10週,視社大實際作業情況而定)填具「講師資料表」、「課程規劃表」,以電子檔或書面方式遞交社大辦公室,依相關程序辦理新講師之甄試。
  2. 社區大學課程講師甄審,依講師課程操作方式不同,區分以下三種:
    1. 單獨授課講師:由一位講師負責全部課程之講授,應親自參加新進師資課程發表會。
    2. 雙講師授課:特定課程,每節課都必須由兩位講師一起授課者,兩位講師均應親自參加新進師資課程發表會。雙講師課程包含兩位正講師及一位講師加一位助教兩種模式。
    3. 聯合授課講師:由一位主課講師,協同其他講師共同授課,每位講師負責不同單元者,主課講師提出課程規劃表時,必須一併提出聯合授課講師名冊,註明不同講師各自負責的單元,並由主課講師參加新進師資課程發表會。
  3. 聘任方式分兩階段:
    1. 書面審核(含課程設計、個人履歷):由課程委員會進行審核,針對課程設計理念、講師資經歷、社大現有課程及現有教學資源使用情況進行評估,若符合社大之核心價值與經營現況,則進入第二階段:新進師資課程發表會。
    2. 新進師資課程發表會:於新進師資課程發表會中,分享課程理念與規劃,由師資審聘委員依講師對社區大學核心價值的認知、專業能力、授課技巧等提出評估。
    3. 經審聘委員討論,認為符合社大核心價值及發展需求,可在社區大學開課者,其課程名稱會列在下學期的招生簡章及選課手冊上,是否開課仍依課程開設標準而定。
  4. 聘任與續聘:
    新講師聘任,聘期為一學期(為期18週);是否續聘,視教學成效與品質、參與社區情形、學員評鑑與講師自身狀況及講師評鑑而定。若講師因個人因素,下一學期不繼續開課者,應於本學期新課程收件截止前告知辦公室。

貳、課程開設

  1. 社區大學課程發展理念:
    社區大學在設立之初,就以在地化、行動化、公民社會與知識解放為理想目標,我們希望透過有系統的規劃、發展與自己土地相關的公共議題與在地知識建構,融入社大的終身學習課程之中,因此市場性並不是唯一的開課標準,學員在社大的學習之後,是否能激起他們對公共事務更加關心,而且對公共事務能有自己的意見,進而能夠將學習成果回饋給社區,才是社區大學學習課程的核心價值所在。
  2. 課程開設標準:
    社區大學之課程開設,以公共價值為優先考量,唯仍必須符合經營成本,目前課程開設之原則:生活藝能課程18人以上、社團性課程16人以上、學術性課程14人以上選修即開課;唯受政府補助或與其他團體合辦之專案課程、公益性課程、重點發展及推廣課程等,將考量實際情況開課。

參、講師鐘點費及車馬費:

  • 於社區大學開設成功之課程,社大將依授課時數給付講師鐘點費,屏北社區大學各學期講師鐘點費分3次撥付,日期及計算期間如下:
    撥款次數 計算期間 會計作業期間 撥款日期
    第一次 1 ~ 6週 第7週 第9週前
    第二次 7 ~ 12週 第13週 第15週前
    第三次 13 ~ 18週 第19週 第21週前
  • 另為利於講師鐘點費之發放,以下事項請各位講師配合:
    1. 第一次於本校授課之新講師,請於開學後第二週,提供「台灣銀行存摺」影本,交予總務專員,以利統一進行相關作業。
    2. 聯合授課課程之教師鐘點費,鐘點費將匯予該課程主課講師,再由負責教師轉交各任課教師,並由負責教師於第十六週前將各共同授課教師之授課清單(含授課日期、節數)交予總務專員,以利所得稅之申報。
    3. 因講師人數眾多,本校僅有一位總務人員,為避免繁瑣之撥款作業人為疏失,亦兼顧稅務單位採信之需,教師鐘點費的撥付一律採銀行轉帳方式。
    4. 外縣市來本社大開課講師,另有車馬補助費,以每門課每週100元計,與每學期第三次講師費一併撥發。

肆、講師配合事項

社區大學工作人力精簡,為有效服務全體師生,以下請講師務必配合,以利各項行政作業推行:
  • 開課之前:
    1. 請依規定時間提出課程設計大綱,對特殊的上課方式(如隔週上課,或每次上課三小時等)及人數上限等應特別注明清楚。如有材料費、代辦費用等需求,應有適當的明細表供學員查詢。
    2. 請積極參與課程宣傳暨解說活動(如課程博覽會…等)。吸引學員選課,讓學員了解課程內容與進行方式。
    3. 請確定教室與所需設備是否能滿足您教學上的需求。
    4. 請務必參各學期舉辦之「講師工作坊」,以了解社大理念和校務發展方向,並有利於辦公室配合講師需求。
  • 授課期間:
    1. 開放課堂/教學交流:
      社大部分課程對外開放,尤其鼓勵校內講師隨時互相觀摩,並安排教學交流,進行教學研討。
    2. 授課時請注意:
      1. 互動原則:
        社大授課以共讀、討論、實作為主,講師與學員之地位平等,非傳統上下從屬的師生關係。課堂每一成員,含講師、學員,能彼此相互學習及相互啟蒙。
      2. 主體原則:
        學員是學習的主體,講師授課內容及語言宜切合其經驗所能接納者,並盡量提供不同觀點之論述,與學員互動討論;授課材料應多元又豐富,避免過份主導或只提供講師個人太強烈之主觀論述。
      3. 開放旁聽原則:
        社大所有課程,除額滿及講師要求不開放旁聽者外,均以開放旁聽為原則,對課程有興趣之民眾,在教學活動不受干擾原則下,均可參與課程進行,以利於教學交流及教學發展。但請講師提醒旁聽生至校務辦公室繳交150元旁聽費用(每節課),由校務辦公室發給旁聽證。
      4. 不接受旁聽之限制:
        為維持上課秩序及學員權益,下列課程以不接受旁聽為原則:
        • 已額滿之課程。
        • 於學期初一次收取全學期材料費的課程。
    3. 敬請務必積極參與校務相關活動:
      1. 校務會議:
        校務會議為全校最高之決策單位,攸關校務之重大事項,皆於此會議中做討論與決議。如您獲遴選為校務會議之教師代表,須參加每學期校務會議。
      2. 公共參與活動:
        公共參與是社區大學辦學的宗旨,亦為教育部評鑑社區大學重要指標,各社區大學有各種提昇公共參與的形式,有些社大舉辦「公民素養週」,有些社大以公民講座或公共論壇方式辦理,屏北社大目前以公民參與活動、市集或公共論壇方式實施,未來期待講師提供創意,使本社大的公共參與活動可以有更多靈活變化,貼近民眾需求,得到更多正面的回響,真正帶動學員公民責任感的覺醒。同時,也希望講師配合辦公室的宣傳,並鼓勵學員參與。
      3. 公共參與活動:
        公共參與是社區大學辦學的宗旨,亦為教育部評鑑社區大學重要指標,各社區大學有各種提昇公共參與的形式,有些社大舉辦「公民素養週」,有些社大以公民講座或公共論壇方式辦理,屏北社大目前以公民參與活動、市集或公共論壇方式實施,未來期待講師提供創意,使本社大的公共參與活動可以有更多靈活變化,貼近民眾需求,得到更多正面的回響,真正帶動學員公民責任感的覺醒。同時,也希望講師配合辦公室的宣傳,並鼓勵學員參與。
      4. ★★講師工作坊:此乃講師於校內重要集會,社大講師務必撥冗參加!
        為加強講師間之交流及與校方之互動,進而了解教學狀況及校方協助事項,每學期初辦理講師工作坊,請講師務必出席。
      5. 期末成果發表會:
        社大於期末將會有一成果發表會,方式可由學員及老師共同討論決定,或靜態呈現或動態表演,將是社區師生分享學習成果的最佳機會,敬請各位老師鼓勵學員參與。
      6. 期中學員問卷調查:
        社大於學期第12週實施「學員學習情況調查」問卷,作為下學期課程強化及新課程發展之考量。
    4. 限制事項
      為維護社區大學形象及學員權益,下列事項請講師配合:
      1. 按時上下課,每學期應上滿18週共36小時課程,學期中如遇國定假日、颱風假等都要補課。
      2. 講師之酬勞由校方統一發給鐘點費,講師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學員收取其他費用。
      3. 如有材料費、代辦費用之需求,應先有完整明細,並與學員溝通同意後收取,建議儘量由班上選出的班級幹部來執行收費,以避免爭議。
      4. 社區大學所有上課場地都有投保場地的意外責任險,講師不得任意變更上課地點,如果有校外教學的必要,應於一星期前填妥校外教學申請表,並依申請表所列地點上課。
      5. 講師不得在課堂上進行推銷、行銷、傳銷或招攬等商業行為,代購物品僅限於課程學習所必須。
    5. 講師請假事宜:
      為尊重學員之學習權利,除不可抗力之因素,請盡量按原排定時間上課。若不得已須更動,請務必事先於一個星期前填寫請假單知會校方。並於一星期前的上課時間通知貴班所有學員(沒有來上課的學員也需請班代一一電話通知),並通知社大辦公室。請假的課程需要再找時間補課,以彌補學員的權益。
    6. 課程紀錄
      為便於社區大學對學習歷程實施紀錄,請講師協請班上同學拍攝上課照片,主動提供辦公室;辦公室同仁也可能會不定期至班上拍攝上課照片,請講師配合,如果講師認為會干擾上課,可先通知辦公室。
    7. 校外教學問題
      若您有安排其他校外教學活動,請事先做好妥善安排,並請班代通知當天缺課學員,以維護學員修課權益。另請於兩個星期前告知校方,以便代為聯繫轉達。校外上課的班級如有任何的問題,我們非常歡迎您隨時與校本部聯繫。
    8. 上課時間
      一般上課時間:週一至週五為晚上7:00~9:10,週六為下午2:30~4:40,中間休息10分鐘的休息時間。晚上課程於9:10結束後,請老師要求學員收拾桌椅、關閉門窗、電扇。由於借用至正國中教室場地,為了配合管理人員的時間,所有的課程在9:20請一定要結束。如果該班上課情況熱烈,欲罷不能,建議可以提早來上課,至正國中教室在晚上6:30起即可開放。
    9. 書籍及教材
      上課所須之書籍、教材及材料,請於課程規劃表內註明,並且在學期第一次上課時告知學員。教材影印可委請班代至校外影印,社大不代為大量影印。書籍、材料可請學員自行採購或請班代、講師代為採購,校務處並不經手,以避免有商業利益行為。
    10. 掌握學員出缺席狀況
      每次上課請教師確實點名,因為學員出缺席狀況為成績評定標準之一。若課堂發現部分學員多堂課無故缺席,請教師主動聯繫(或委請班代)學員了解缺課原因。
    11. 停車與保全
      至正國中停車空間尚稱寬裕,敬請不要隨意停車,例如機車停放在汽車位置上,或是汽車停在機車位置上,以免造成他人之不便。為保障各位愛車的安全,請各位老師小心,切勿將貴重物品放在車上。
    12. 場地與設備
      屏東縣屏北區社區大學目前使用場地為至正國中所有,為社大學員與國中學生共同使用,請儘量維持教室課桌椅及桌上之原有擺設,並保持教室環境整潔,樹立良好的典範。課程中如有移動學生課桌椅,務必於課後回原位;辦公室有筆記型電腦及投影等設備,可供講師上課時借用,但因設備數量有限,請老師在提出課程規劃表時,一併將器材需求提出,以利校方準備上課器材。
  • 學期結束前:
    1. 教學評量:
      學員為整個學習主體,教師是學習的輔助者;學員之反應,是未來課程發展之最堅實的工作基礎。故請接受學員對您的授課做適宜之評鑑(將藉由問卷調查或其他方式進行)。
    2. 期末學員成績評量:
      成績分「通過」、「不通過」,如對於1-2名表現特別優異的學員可加註「優良」,其評量方式由講師自行訂定或與同學共同訂定,但請於學期初即告知學員評量原則。辦公室會在第十四週時發放學員成績勾選單,請教師們在當週勾選完畢後,將學員成績以交回社大,以利於學員成績單的發放。附註:學員成績評量參考方式如下:
      1. 日常考察-指出缺席、課堂參與和師生互動等。
      2. 筆試評量-指依據課程內容進行考試之評量。(較不鼓勵此評量方式)
      3. 實作評量-指實際操作能力或針對完成作品予以評量。
      4. 學習報告-指剪報資料分析、採訪實作、分組討論、學習筆記、讀書札記、參觀報告及口頭報告等。
      5. 動態展演-指戲劇、器樂表演、吟唱、團康實務帶領…等動態課程。
      6. 其它-指不願侷限於文字報告者,可採較特殊之報告方式(老師可斟酌是否採納):如錄音口述之音像紀錄報告,或錄影、拍照之影像紀錄報告,教師亦可自行構思較特別的評量方式。
      ※學員缺席時數超過該課程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(即六堂課),其成績應為「未通過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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